标本兼治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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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将反腐败斗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即腐败问题解决不好的必然后果是亡党亡国。在腐败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的情况下,新一届党中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治标毫不放松,动真格、出实招,“打虎拍蝇”,为治本争取了主动权。在反腐败斗争问题上,治标是治本的必经途径,治本是治标的良好预期。标本兼治反腐败的关键,在于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中治标与治本的关键措施方法,实现“三不”效应。 不敢腐败的震慑效应。惩治腐败是有关执纪执法机构依据党内法规或国家法律,通过查办案件的形式发现、揭露和处理腐败的有组织的活动。严惩对于反腐败虽然不一定长期奏效,但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强大威慑力,为治本营造好的社会氛围。通常情况下,作为理性人的官员在预期的腐败收益大于可能遭受的腐败成本的情况下,会选择腐败。腐败的收益是官员收受贿赂的多少,而成本则是受到惩罚的大小乘以被惩罚的概率。这里所说的腐败成本,指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腐败行为受到国家和社会惩罚的总和,它包括行为人由于从事腐败行为而付出的政治上、精神上和道德上的代价。在实践中,要使得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对搞腐败望而生畏:一是必须通过加大查案力度,时刻地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其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二是必须培育不容忍包括不正之风在内任何消极腐败的社会大环境,在打“老虎”的同时狠拍“苍蝇”,针对利用职权公款吃喝玩乐、收受礼金、买官卖官、刁难群众等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其发生的内在机理,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从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成效看,当前已初步形成令官员不敢贪的局面。 不能腐败的约束效应。现在某些地方和领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对此,可行的解决方案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监督,使腐败分子不能轻易得逞,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取福祉。要从深化体制改革着手,以加强对官员特别是主要官员的监督,建立全方位的权力监控系统。实际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并非一定要实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模式,但在权力体系上构建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也是根治腐败的重要形式。在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基础上,对权力进行合理的分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可有效遏制权力滥用,保证权力规范运行。应该说,当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治本系统工程已启动并且通过修改制度取得重大进展。 不想腐败的自律效应。在大多数情况下,腐败的发生是某些官员在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冲突时作出错误处理的不良后果,反映出其价值观念的异化或扭曲。同时要承认的是,腐败的发生也确实与人们的发展需要有关系。尽管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决定中国不能盲目照搬国外高薪养廉的经验,但这不意味着不能根据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公职人员的待遇。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大幅度提高的当下,如果仍然坚持要求公职人员低薪,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事情。结合按劳分配的原则,随着GDP总量的增长适当提高公职人员尤其是基层干部的收入水平,广泛推行退休廉洁保证金,运用物质利益杠杆,将道德自律与制度制约紧密结合起来,将经济收入与廉洁状况紧密地联系起来,把腐败行为的成本显性化,既有利于满足公职人员的正常需要,又能使腐败成为成本极大的高风险行为。与此同时,正确把握某些官员可能会出现思想行为蜕化变质的根源和轨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教育,促使公职人员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使其自觉把腐败视为可耻行为而非生存手段。当前中央的反腐改革意图,就是拟将教育与逐步提高待遇相互结合,从心灵深处促使公职人员不想腐败。(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