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密云区纪委关于南山滑雪场违法施工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要求,区纪委对南山滑雪场违法施工、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19名党员干部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受到纪律处分,河南寨镇党委、区园林绿化局党组、区国土分局党组因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不力被问责。
经查,南山滑雪场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河南寨镇圣水头村承包区域内实施滑雪道、索道基座、蓄水池修建等工程。河南寨镇政府、区园林绿化局、区国土分局相关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南山滑雪场违法施工行为,且在后续调查处理过程中未按规定将南山滑雪场作为重点监管区域,致使违法施工范围不断扩大,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2016年8月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有力指挥下,有关部门采取强力措施,依法勒令南山滑雪场停止违法施工,并对南山滑雪场有关责任人员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同时迅速启动林地修复工程,目前修复工程已基本完成。
为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给予时任河南寨镇副镇长,现任河南寨镇党委副书记马爱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河南寨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现任西田各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礼鑫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河南寨镇规划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现任河南寨镇办公室主任王海燕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河南寨镇规划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王崇银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河南寨镇林业站站长张春增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河南寨镇林业站副站长孙继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河南寨镇圣水头村党支部书记杨成森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河南寨镇圣水头村村委会委员陈士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河南寨镇六护巡查队队长曹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张国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库南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王化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区园林绿化调查队副队长(主持工作)李金宇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给予库西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李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库南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陈桂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区国土分局副调研员马建国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区国土分局执法队队长苏春国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区国土分局执法队副队长邢可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区国土分局第三国土所所长赵和昕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区国土分局第三国土所科员杨荣玖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要强化责任、勇于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生态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切实担负起保护水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明白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道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始终将党组织赋予的责任铭记在心、扛在肩上,正确行使权力,忠实履行职责。
二要敬畏纪律、严守规矩,切实做到对党忠诚、廉洁自律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把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管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拉下脸来抓管理、抓监督,确保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决不能让党规党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严守党的纪律,强化规矩意识,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要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尽责负责
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对保护水源、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哪里有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哪里就跟进纪委调查,不管牵涉到谁,不管涉及多少人,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搞高举轻放、下不为例。对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严肃问责。